(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26号)有关规定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
(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4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四)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已离退休人员不在职称评审范围。
(五)我市以外的轨道交通相关企业,经属地省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职称办备案后可参加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不予评审。
联系地址:
022-82138823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畅源道国际企业社区B6
9月24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车辆管理处处长刘明君在2024醇氢电动汽车发展论坛上表示,在各方努力下,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城市公交汽电车运行线路约8万条,线路长度173.4万公里,公交专用道突破2万公里,运营车辆68.2万辆。其中新能源城市公交数量达55.4万辆,占比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