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印发《云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将加强和规范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管理办法》明确,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农村道路客运涨价部分按项目法、因素法分配。在按项目法分配方面,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率、建制村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率、乡镇农村物流节点覆盖率,加强城乡客运信息化建设,提升改善服务质量等。在按因素法分配方面,按项目法分配后剩余资金根据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数因素(40%)、农村道路客运量因素(30%)、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日发班次因素(20%)和绩效考核评分因素(10%)进行测算,资金切块分配至各州(市),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客运运营补助、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含车辆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改造等。
新建新能源渡船单船补贴资金,不超过25万元
《管理办法》提出,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按项目法分配。学生渡运省级按照7元/人·航次标准进行分配,各州(市)按照实际渡运距离制定补贴标准和分配方案,补贴至从事学生渡运的经营者。新建新能源渡船,按造价的70%给予渡船所有人一次性补贴,单船补贴资金不超过25万元;新建机动渡船按造价的60%给予渡船所有人一次性补贴,单船补贴资金不超过15万元;船舶防污染改造按改造成本的80%给予渡船所有人一次性补贴,单船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在农村水路客运码头(停靠点、渡口)服务能力提升改造方面,对船舶停靠、安全、乘客实名制、安检、候船、码头防污染、岸电、船舶动态监管、区段航行图等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按项目实际投资的8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总额不超过当年农村水路客运涨价部分的40%。
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奖励300万元
《管理办法》明确,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中的30%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70%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
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资金,按因素法分配。根据当年取得运营资格新增新能源出租车汽车数因素(45%)、已有(不含当年新增)新能源出租车汽车数因素(45%)和绩效考核评分因素(10%)进行测算,资金切块下达至各州(市),主要用于当年新增的新能源出租汽车购置补助、新能源出租汽车运营补助。
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资金,按项目法、因素法分配。在按项目法分配方面,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奖励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助、运营补助以及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系统建设和运维补助等;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绿色货运配送节点建设、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购置补助、信息化建设补助等。动态评估不合格被交通运输部撤销示范称号的不再享受奖励资金。
9月13日,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铁集团”)获悉,为期5天的铁路中秋小长假运输明日启动,自9月14日至18日,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7400万人次,日均发送旅客1480万人次,9月15日为客流最高峰日,预计发送旅客约1680万人次。 国铁集团客运部负责人介绍,今年中秋小长假旅游流、探亲流、学生流交织叠加,铁路客流总体将保持高位运行。从铁路12306预售情况来看,北京、广州、上海、成都、杭州、深圳、南京、武汉、西安、郑州等城市和北京至上海、长沙至广州、西安至成都、北京至呼和浩特、北京至郑州等区间客流较为集中。铁路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旅客出行需求强劲增长的新形势,精心制定假日运输方案,千方百计挖掘运输潜力,优化旅客列车开行方案,落实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为旅客假日平安有序温馨出行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科学配置资源,加大运力供给。全国铁路实行高峰线运行图,统筹高铁和普速运力资源,日均计划开行旅客列车11100余列,较日常增加590余列,安排加开跨铁路局集团公司直通旅客列车244列。用好铁路12306售票和候补购票数据,动态分析客流运行情况,灵活精准增加运力投放,采取加开临客、动车组重联运行、增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