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办法》是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的迫切需要。随着运营线路增加,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不断扩大,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安全相互影响。尤其是地勘钻探、开挖深基坑等施工作业行为可能会对轨道交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我市轨道交通有14条线路,运营总里程504公里,日均客运量近400万人次。安全保护区范围达53平方公里,保护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570余个,其中涉及钻深桩基、挖深基坑、大范围堆土等对轨道交通安全有潜在高风险的施工项目有200多个。近年来发生过多起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事故,2021年1月22日、3月4日、5月24日,南宁、深圳、成都分别发生地勘击穿地铁隧道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我市轨道交通4号线出入段及工杨区间隧道也于2019年发生过遭地勘施工击穿事故。
轨道交通运量大,且通常处于地下或者高架上等封闭空间,一旦发生因外部施工损坏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事故,人员疏散难,维修难度高,将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市迫切需要出台《办法》,规范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作业行为,以保障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
二、什么是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
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依法划定的区域。在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作业行为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8年8号令)第二十九条和《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按照下列标准划定安全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和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侧十米内;
(四)水底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一百五十米内。因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安全保护区范围的,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
三、《办法》对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和作业行为作了哪些重要规定?
《办法》规定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作业行为,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准备阶段应当征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意见,并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造成轨道交通设施损害。这些规定重点体现在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这些规定既符合上位法,也贴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安全保护区内的建设单位、作业单位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都是必要且有效的,有利于保障安全保护区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办法》对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管理还作了哪些规定?
《办法》一是明确了市、区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依法履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二是明确了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管理职责,强化了其巡查职责,便于运营单位能够及时发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违规作业行为。三是明确了安全保护区内项目建设单位、作业单位的责任,第十五条明确建设单位、作业单位应当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并配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巡查监督。第十六条明确了在实施地勘、钻探等具有击穿隧道风险的作业前,建设单位、作业单位应当主动告知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并配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现场监督。四是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细化了《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有的处罚条款,明确由城乡建设、城管执法、水务等部门按照《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处罚。第二十一条明确对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作业行为,未按规定就作业方案征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擅自施工作业或者施工作业未按照安全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实施处罚。
近年来,我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已成为公共交通的骨干,是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我市城市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形象的窗口,其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施工作业行为的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贯彻落实好《办法》,促进轨道交通进一步提升安全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数据显示,2024年9月,我国7米以上大中型新能源客车共销售4584辆,环比(3010辆)增长52.29%,同比(3493辆)增长31.93%;1-9月,累计销售23695辆,同比(22688辆)增长4.44%,较1-8月累计(下降0.44%)增长近5个百分点,累计增幅由负转正。9月份我国新能源客车市场发展势头强劲。 9月:远程/中车进三甲 欧辉/金龙/中通晋级 七家企业销量“双增” 由上表可见,在7米以上新能源客车销量排名上,今年9月,宇通客车(600066.SH)销量为1102辆,拿下新能源客车市场销冠,并成为唯一一家单月销量破千的品牌;排名跃升第二的远程商用车,销量为615辆,并于7月后再一次进入销量前十;排名第三的中车电动,销量为599辆,较上月排名上升两位。其余企业中,福田(600166.SH)欧辉、厦门金龙和中通客车(000957.SZ)排名较上月分别提升一位。 在7米以上新能源客车销量表现上,今年9月,前十企业中有7家企业实现了环比与同比“双增”,即宇通客车、远程商用车、中车电动、上海申沃、福田欧辉、厦门金龙和中通客车。其中,中车电动销量同比增长470.48%,领涨行业;福田欧辉和厦门金龙也实现销量同比翻倍增长;宇通客车销量同比增长也接近8成。而远程商用车、中车电动、福田欧辉、厦门金龙和中通客车等企业实现...